關于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
鹽住建建筑〔2019〕39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住建局,鹽南高新區建設一局、二局,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價款結算,維護建設市場正常秩序,實現工程造價動態控制,有效解決“結算難”、縮短竣工結算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范文件,決定在我市建設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施工過程結算是指發承包雙方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對結算周期內完成的工程內容(包括現場簽證、工程變更、索賠等)實施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等行為。
二、施工過程結算計量與計價主體為發承包雙方。
三、發包人(包括受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和發承包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分段結算的具體劃分)、計價方法、風險范圍,以及價款支付時間、程序、方式和支付比例等內容。結算周期應按月或分段劃分,分段劃分的結算周期最長不宜超過三個月。
四、建設項目應確保建設資金落實到位。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將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確保預售資金用于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監管機構按建設進度核撥預售資金用于施工過程結算。
五、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制度。凡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發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等額工程款支付擔保。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支付違約行為的,由擔保人按照擔保約定及時代為支付。
六、承包人應將預付款專用于合同工程。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包單位應當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預付工程款。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預付款支付比例,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宜低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發包人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發包人在約定預付款期滿后仍未支付的應承擔由此增加的相應責任。
七、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當期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核實,并將核實計量結果通知承包人。發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進行核實的,承包人提交的計量報告中所列的工程量應作為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
八、根據發承包雙方確定的工程計量結果,承包人應在每個計量周期到期后及時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進度款支付申請后的14天內,根據計量結果和合同約定對申請內容予以核實,確認后向承包人出具進度款支付證書,并應按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60%支付工程進度款。
九、存在計量計價爭議的,無爭議部分應按期辦理施工過程結算,有爭議部分按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十、發包人未按規定支付進度款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并有權獲得延遲支付的利息;發包人在付款期滿后的7天內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滿后的第8天起暫停施工。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不低于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與工程預付款一度預付,其余部分與進度款同期支付。承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費應??顚S?,在財務賬目中單獨列項備查,不得挪作他用。
十二、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制度,施工企業項目開工前,按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建設單位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存入不低于進度款20%的資金,應發工資高于進度款20%的,則按照實際工資數額存入工資專戶。
十三、施工過程結算資料包括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圖紙、施工方案以及經確認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索賠、材料和設備價格確認單等。簽訂固定總價合同的,因發包人原因增減工程量和設計變更的部分應納入當期施工過程結算。
十四、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報送施工過程結算報告并辦理送達手續。發包人應在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若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審核的,視同認可承包人報送的施工過程結算。承包人未在約定期限內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發包人有權根據已有資料進行過程結算。
十五、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工程完工后竣工結算提交、審核、支付等時間。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嚴格執行發包人與承包人完成竣工結算核對并簽字確認的時間,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1億元以下的,不超過90天;金額1億元以上的,不超過180天;核對時間超出規定期限時,按合同約定執行。
十六、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和拖欠工程款的發包人,有關部門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
十七、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六個月,承包人未向發包人主張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則其不再享有優先受償權。
十八、建設工程項目完成竣工結算后,發包人應及時將竣工結算文件報項目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十九、從2019年10月1日起新開工工程按本通知執行。
鹽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9月2日